各县(市、区)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精神和市“人才政策20条”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市工业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扬人才办〔2020〕19号)精神,现就做好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范围、条件和申报程序按照《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评选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的推荐范围和条件。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入“英才培育计划”的工作机制。
2.严格申报程序。培养对象遴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各申报单位和申报对象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和申报过程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3.加强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对象的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相关事项
1.名额分配。此次共遴选市工业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6名,为做到好中选优,推荐名额将比遴选名额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2.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规范、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1)培育对象申报书、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2)人事社保关系在我市企业3年以上,需附养老金复印件证明。
(3)一份详实的事迹材料。
(4)在企业担任副总以上领导职务的,需附任职证明。
(5)企业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和科技研发投入,需附大中型工业科技企业项目一览表和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企业拥有授权的有效专利或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6)近三年来,企业入库税收年均增长幅度达15%或3年累计达到3000万元,需附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
(7)其余能证明其符合工业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8)填写《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的申报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二份(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
3.报送时间。请于2020年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产业人才与合作处。
相关文件已上传至“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gxj.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联系人:房军,电话:82181376,邮箱:yz87868201@163.com。
附件:
1.《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评选管理实施细则》
2.《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3.《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4.《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申报书》
5.《扬州市第四期“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