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0﹞19号、苏财农﹝2020﹞37号)、《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扬农﹝20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扬州市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和乡村休闲旅游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对照实施办法,积极组织申报。各区根据《扬州市区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和《扬州市区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发展)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结合单位自身优势及本地区、本行业产业特色,有针对性的组织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于9月30日前,经所在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并同步上报拟申报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拟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2、强化项目管理,严格项目筛选。各区要增强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项目管理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项目立项、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抽查监督、组织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质量。
3、实行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根据各区上报的项目源,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源单位进行核查,经审定后拟申报的项目将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主体,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集中评审,并于10月25日左右,将调整完善后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项目实施办法及相关附件可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招商办)糜裕,80988660。
附件:1、扬州市区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实施办法
2、扬州市区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发展)项目实施办法
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