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印发的《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第35号公告)、《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6号公告)、《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7号公告)、《镁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8号公告)有关要求,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铜、铝、铅锌、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关地区对照规范条件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填报。企业自愿申请公告,按规范条件要求编制规范公告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已公告的企业,如需继续列入公告名单,按规范条件要求自愿重新申请。

2.经各地初审后符合要求的,于4月20日前将规范公告申请材料(含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式5份)、企业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附盖章扫描件3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材料工业处。

联系人:崔航,联系电话:87866655。

附件:铜冶炼、铝行业、铅锌行业、镁行业规范条件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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