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改革需要,健全和完善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和服务过程中的参谋、咨询、智囊和沟通联系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决策的科学性,知识产权项目评审、验收的质量、效率与公平,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知识产权运营与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等,为扬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经研究,现公开征集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请予支持并积极推荐。

一、征集范围

市内外政府有关部门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会计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在航空航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领域有专长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大中型企业人员中的专家等。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态度严谨,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理论与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熟悉本专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执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和操作能力,能胜任网上评审工作,独立出具评审意见,愿意参加评审、评估、考察等相关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优先入选

1.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博士生导师;

3.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研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国家知识产权优秀人才。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个人自荐或工作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征集时间为2021520日至64日。请于65日前将报名表寄送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电子版同时报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宇,联系电话:0514-8778287018912130108

邮箱:22422416@qq.com,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盐阜西路18号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号楼808室知识产权发展处,邮编:225002

以单位推荐形式报名的,由工作单位对报名人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盖章推荐。以个人自荐形式报名的,需同时提交能证明其学历、身份、专业技能、特长技术职称、特殊津贴、承担项目、评审经历等证明材料。

附件: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扬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19

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1寸照片)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技术职称

现从事专业

身份证号

是否享受国务院或省特殊津贴

是否博士生导师

专业特长

单位类型

1政府管理部门□;2高等院校□;3科研院所□;4行业协(学)会□;5大中型企业□; 6服务机构□ 。 

个人简介

                                  专家承诺书

    本人承诺:保证所提供资料均属实;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从收到评审工作的邀请起,不私下与项目申请单位就项目有关事项进行联系;如与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主动提出回避评审工作;严格保守评审项目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不泄露评审过程与评审结果,不擅自将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

                  签  名: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 :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选填)

负责人 :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