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0年市级储备粳稻按时、按质、按量轮入,根据《扬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现面向扬州市域内的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公开遴选承租粮食仓库。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扬州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粮食收储或加工的涉粮企业。
二、基本条件
1、从事粮食经营业务(具有粮食收购资格);
2、仓容规模达1.5万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国有粮食收储或市级以上农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5、具有国家规定的粮食仓储保管设施设备、专业检化验设备和粮食保管、检化验人员;
6、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具有3年以上银行信用B级以上等级。
三、其他事项
1、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涉粮企业均可到扬州粮食储运加工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于尖兵13813148114。
2、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企业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房屋、土地产权登记证、粮食收购许可证、近3年银行信用评级证明、企业专业人员表、企业财务状况表。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选资格,所有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
扬州市粮食储备总公司
扬州粮食储运加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