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大力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星级上云企业建设,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申报要求。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苏工信融合〔2020〕85号,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3)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并于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到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在项目审查中,如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申报企业以及具有共同责任的云服务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云服务商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云服务商等项目申报资格。
(二)审核报送。根据省工信厅工作要求,本批次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审推荐工作均须通过省星级上云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172.24.128.7/)线上开展。
1、县(市、区)审核报送。请各地工信部门严格按照《指南》,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等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于11月26日-30日在省星级上云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录入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各地工信部门将省星级上云企业审核推荐报告,正式行文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市工信局。
2、三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市工信局在各地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认定,经评审、公示、公布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的认定企业项目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
3、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市工信局在各地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将初审推荐参评的项目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于年底前完成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工信部门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审核、录入等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市工信局联系人:程玮 联系电话:82890601
省星级上云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人:施工13402559532,qq16258544,王工15162638722,qq:95579179
附件:
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
2、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3、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五星级)
(注:本通知及附件,请登陆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xj.yangzhou.gov.cn/下载)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