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扬州分院,各电梯维保单位(含驻扬维保站):
为进一步提高电梯维保服务质量,保障乘梯安全,健全电梯维保质量信用体系,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根据省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特设函〔2020〕296号)的要求,市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星级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市局协助省局做好四星、五星星级初评工作,各县(市、区)局协助市局做好二星、三星星级评定工作。
三、星级评定工作采取维保单位自愿申请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星级评定监督检查人员由市局、各县(市、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省特检院扬州分院专家组成。
五、保持和新申请四星、五星的电梯维保单位将按照省局评定细则(新申请见附件1、保持见附件2)开展监督检查和评定。其中,新申请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经市局初评后,还要做好省局关于资源条件和管理情况审查、维保质量和应急救援情况检查、维保技能考核和维保服务满意度情况调查等准备工作。
六、保持和新申请二星、三星的电梯维保单位将按照市局制定评定细则(新申请见附件3、保持见附件4)开展监督检查和评定。
七、检查评定意见将在市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最终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
八、所有新增或升级星级的电梯维保单位需向市局提交星级评定申请表(附件5),并于11月3日前将申请表书面盖公章报市局特设处(扬州市盐阜西路18号1号楼501室)。联系人:刘科,联系电话:87327274。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