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农水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安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0〕1号)精神,2020年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会拟于7月份启动。今年在正常申报基础上,建立企业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绿色通道,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资格条件

1、正常申报: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参照《江苏省农艺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畜牧(兽医)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水产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附件2、3、4、5)。

2、企业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在我市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符合《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扬职称〔2020〕1号)的(附件6),参照《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农业系列)》(扬职称〔2020〕4号)执行(附件7)。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正常申报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8);

(2)《扬州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5份(附件10);

(3)任现职以来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附该年度考核表;企业申报人员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5)有关证件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6)破格晋升人员必须附“破格晋升报告”,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注明符合破格条件的条款;

(7)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1份;

(8)申报人1寸免冠照片1张;

(9)申报材料除申报表(封面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简介表、公示结果不装订外,其余均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参照附件12装订);

(10)评审材料一人一袋,每袋贴好封面(附件14)、底部(附件15)(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编号);

(11)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详实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防弄虚作假;

(12)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情况按专业填写《扬州市2020年农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16),以及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电子表格另发)打印1份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zw97125@126.com;

(13)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凡个人送审的一律不予接收。

2、企业急需紧缺人才

(1)《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其中个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行业本领域2名有影响力的副高级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据充分,一式三份附件9);

(2)《扬州市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5份(附件11);

(3)申报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佐证材料;

(4)申报人近一年内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

(5)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1份;

(6)申报人1寸免冠照片1张;

(7)申报材料除申报表(封面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简介表、公示结果不装订外,其余均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参照附件13装订);

(8)评审材料一人一袋,每袋贴好封面(附件14)、底部(附件15)(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编号);

(9)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详实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防弄虚作假;

(10)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情况按专业填写《扬州市2020年农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16),以及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电子表格另发)打印1份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yzny_rsc@163.com;

(1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凡个人送审的一律不予接收。

三、申报时间

晋升材料需于2020年7月30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207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伟,袁霖

电话:80976177,80976152

邮箱:yzny_rsc@163.com

附件:1.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0〕1号)

2. 《江苏省农艺师资格条件(试行)》

3. 《江苏省畜牧(兽医)师资格条件(试行)》

4. 《江苏省水产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5. 《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

6.《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办                     法(试行)》(扬职称〔2020〕1号)

7.《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农业系列)》(扬职称〔2020〕4号)

8.《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9.《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10.扬州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11.扬州市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12.正常申报人员职称材料装订顺序

13.企业急需人才职称材料装订顺序

14.封面格式

15.材料袋底边样式

16.扬州市农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情况一览表

关于报送2020年农业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附件.doc

167-2020中级职称发文.pdf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