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邗江、江都区文(体)旅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市级文保单位保护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市文物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扬财规[201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开展2020年度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办法》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及时认真开展申报工作,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保护方案(含经费预算)及批复、经费申请报告(与区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等申报材料报送我局文物保护处(联系人:王暑帆,联系电话:80989436)。我局将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确定资助经费,逾期未申报的,一律不予列入本年度专项经费补助范围。
《扬州市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扬州市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可登录“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扬州市文物局)网”(网址:http://wglj.yangzhou.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扬州市文物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