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机构合并后依法行政工作新要求,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专家的业务带头作用、参谋智囊作用和宣讲培训作用,进一步拉高法治工作标线,为实现“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中心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决定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公开遴选市场监管领域法治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品质可靠,法治信念坚定,遵守纪律,作风优良;
(二)长期从事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商事登记及行政许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价格检查、信息公开、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状况;
(三)热爱法治研究,能够积极、认真参与市局法治难点、热点问题决策咨询论证,客观、负责、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并按要求承担和完成市局所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年龄在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没有严重的行政违法违纪行为。
二、遴选程序
专家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遴选。
(一)接受报名。申请人员填报申请推荐表,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将申请推荐表以及相关申报材料报市局法规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1-2名法治专家,其他县(市)局申报2-3名法治专家,市局处室(局)、各直属单位自由申报。
(二)资格初审。市局对候选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领域的影响、个人职业操守及诚信等情况,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聘专家名单。
(三)公示。市局组织对拟聘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局法规处将拟聘专家名单报市局领导批准。
(五)聘任。由市局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推荐表(见附件);
(二)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或相应的资格认证资料;
(三)学术、专业成就等证明资料;
(四)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和部门于2020年6月10日下班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专家人选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及相关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局法规处,同时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联系人:丁晓虎;电话:0514-8729750;电子邮箱:yzgsjfzc@163.com。
附件: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法治专家库专家人选申请推荐表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法治专家库
专家人选申请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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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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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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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照片 (免冠、彩色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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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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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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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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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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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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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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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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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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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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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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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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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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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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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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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经历 |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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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学术论文(发表时间、刊物名称等) |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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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及专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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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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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个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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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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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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