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
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农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新形势下农田建设项目规范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国家、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省评标专家管理的相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原农业开发专家库基础上更新完善,建立扬州市农田建设专家库和农业工程评标专家库。现公开征集有关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参与制定全市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可研评审等工作;参与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咨询决策(评标、造价、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参与农田建设管理业务人员专业培训等工作;承担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与农田建设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从业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要求
入库专家应具备农田水利、规划设计、道路桥梁、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土壤肥料、环境生态、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资格。
四、入库条件
(一)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2、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精,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熟悉农田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曾参与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项目评审、实施管理的专业人员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够胜任工作。
(二)农业工程评标专家库:
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评标专家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程序
1、专家申报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申请入库的专家应根据申报专家库类型,对应填写《扬州市农田建设专家申报表》、《扬州市农业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两个专家库可同时兼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明等复印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对专家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分别填写《扬州市农田建设专家推荐汇总表》、《扬州市农业工程评标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4、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对入库专家进行审核后,确定专家库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5、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5日
6、联系人:胡成 联系电话:87332035
邮 箱:pszx87332035@163.com
附件:1.扬州市农田建设专家申报表
2.扬州市农业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
3.扬州市农田建设专家推荐汇总表
4.扬州市农业工程评标专家推荐汇总表
关于征集扬州市农田建设专家库和农业工程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附件.docx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