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19〕87号)精神,提升我市制造业现代化水平,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现拟组织开展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申请表(附件1);
2、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申报报告(附件2);
3、企业近三年智能化技术改造硬件、软件投入清单(附件3)和相应的发票(复印件);
4、企业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规划表(附件4);
5、企业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
6、企业2018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现金流量表),2018年信用审查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成效的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二、申报注意事项
请各地经信部门认真对照《扬州市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扬经信投资〔2017〕143号)中的认定条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企业申报材料需一式两份,填报《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附件5)和《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审核情况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三、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0日。联系人:市工信局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宰大伟,联系电话:89993723,13852408711,邮箱,458945310@qq.com。
附件:
1、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申请表
2、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申请报告
3、近三年智能化技术改造硬件、软件投入清单
4、企业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规划表
5、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
6、2019年扬州市智能车间审核情况表
7、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