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关工委、农业农村局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三扶两创”工作水平,支持青年职业农民创新创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俱进新时代,实现新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扬州市关工委基金会、市级农业农村系统关工委“三扶两创”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扶持主体。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创新创业基地、承担过市级以上农业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过省、市、县关工委系统表彰的优先申报。
2、编制项目合同(实施方案)。项目合同(实施方案)是项目具体实施和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指导好项目合同(实施方案)编制签订工作。要根据项目类别,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环节、实施地点与规模、计划进度(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经费预算、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绩效考核指标。
3、加强项目协作。每个项目至少聘请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老科技工作者作为技术指导专家,负责项目合同(实施方案)审定、专题研究与示范、集成创新与绩效考评等工作。各项目单位要切实规范实施项目,强化技术集成创新,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做法与经验,利用简报、媒体等加强项目宣传,加快农业重大技术推广普及,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4、项目补助标准。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万元,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资金。
二、申报程序
由各县(市、区)关工委、农业农村局关工委按规定组织申报,于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和实施方案报市关工委、农业农村局关工委,届时,市关工委基金会和市农业农村局关工委联合组织项目评审,各地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要一并发送电子稿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联系人:袁秋华,0514-87346748,390105790@qq.com。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须在规定实施期限内完成,完成后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关工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关工委,及时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意见。
(二)资金拨付。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在验收合格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一次性核拨至各项目单位。
(三)监督检查。项目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操作以及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和法人代表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并追究有关方面人员责任。在规定建设期限内未及时申请验收、项目未实施或未及时提出延后验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本项目实施意见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工委和扬州市关工委基金会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分配表
2.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9年度扬州市关工委基金会、市级农业农村系统关工委“三扶两创” 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4.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农业农村系统关工委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工委 扬州市关工委基金会
2019年11月5日